鐵路客票延長預售期至60天后,為了最大限度方便旅客、讓旅客充分利用車票資源,自2014年12月3日起,實行新的退票、改簽規則。根據新規,對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的,不收取退票費。這主要是考慮,15天為車票再次銷售留出了比較充分的時間,鐵路公共資源能夠得到比較充分的利用。(12月01日《 人民日報 》)
  看到這個新聞,讓之前的擔憂一掃而光,讓人在寒冷的冬季感到很溫暖。
  上個月我就從新聞媒體知道,從12月10日零時起,全國鐵路將實施新的列車運行圖,增加226.5對旅客列車,旅客列車開行總數將達到2673.5對。調圖後全國鐵路動車組列車開行數量將達到1556.5對,開行範圍擴展至28個省市區,甘肅、貴州、青海、內蒙古將首次開行動車組列車。
  同時,中國鐵路總公司發佈消息,將從12月1日起,用一周時間,逐步將鐵路互聯網售票、電話訂票的預售期,由目前的20天延長至60天。需要退票的旅客可按原階梯退票辦法執行,改簽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,退票時收取20%的退票費。
  上個月,我看了新聞就感覺如下:一方面,在春運前,鐵路大範圍的調圖,增加了許多普通旅客列車和動車組。同時,互聯網售票、電話訂票的預售期,由目前的20天延長至60天。這是利好的消息,能給每年春運鐵路運力緊張註入了強大動力和運能,可以大大緩解昔日火車票“一票難求”的困境,給回家過年的老百姓帶來了便利和福音。另一方面,車多了,車票預售期也延長了,這給學生流、探親流等放假時間好確定的人來說,提供了充足的購票時間,也給車站、售票代售點減輕了一些壓力。然而,商人、一些務工者等客流,由於工作性質導致回家時間的不確定性,倘若提前60天購票,也許遇到生意、工作等因素變化的影響,需要變更回家過年的時間,按照以往火車票退票費的規則,無形之中經濟上受到一些損失,只好認倒霉。
  好在,根據新規,對開車前15天以上退票的,不收取退票費。這是鐵路“人民鐵路為人民”服務理念的充分體現,也是和市場經濟接軌的碩果。這樣一來,鐵路部門就能根據實際客流量,準確做出預測,及早作出決策,科學調整運力,充分挖掘潛力,讓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有限的車票資源,減少占票浪費運力,同時也便於已持有車票旅客的行程調整,在其他列車有餘票時,可以改簽發到城市相同的車票。讓寒冷中的老百姓都能按照自己的時間,隨心所願買到車票,高高興興回家過年。
  為鐵路這一便民利民措施點個贊!  (原標題:鐵路便民利民措施暖人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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